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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红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红江•九龙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南昌红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红江·九龙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1.建设项目概况

南昌红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拟投资60065万元人民币(由直接费、间接费、工程管理费、税金等组成),在地块位于祥云大道和国体大道交汇处的HJZ704-D01地块建设红江·九龙湾项目。占地面积39955.47m2,总建筑面积为140582.4 m2,地上建筑面积(计容积率)为99903.2 m2,建设内容为:231层高层住宅(D1-1#D1-6#楼),433层高层住宅(D1-2#3#4#5#楼),14层多层住宅(D1-7#楼)。

2.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2.1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为:231层高层住宅(D1-1#D1-6#楼),433层高层住宅(D1-2#3#4#5#楼),14层多层住宅(D1-7#楼)。

2.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详见表1

 

1    项目主要技术指标一览表

项目

单位

数值

备注

总占地面积

m2

39955.47

 

总建筑面积

m2

140582.4

 

地上建筑面积

m2

101889.8

 

其中

地上建筑面积(计容积率)

m2

99903.2

 

其中

高层住宅

m2

98264.8

全部底层架空

多层住宅

m2

588.4

 

社区管理用房

m2

820

 

门卫

m2

80

 

开关站

m2

120

 

垃圾收集站

m2

30

 

架空不计容面积

m2

1986.6

 

地下建筑面积

m2

38692.6

 

其中

自行车库及储藏

m2

3779.6

位于住宅楼与地下一层夹层

地下汽车库

m2

34913.0

 

容积率

m2

2.50

 

建筑密度

%

22

 

绿地率

%

35

 

总户数

746

居住:2625

机动车停车数

798

 

其中

地上

75

 

地下

723

 

非机动车停车位

1000

 

 

3.项目建设环境影响及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3.1声环境

3.1.1声环境现状

沿项目地块四周东、南、西、北各设一个噪声监测点,监测结果表明,南面和西面监测点位监测结果均能达到声环境功能规划1类区要求;北面昼间夜间均超标,超标主要原因是受到了祥云大道的交通噪声影响;东面昼间超标,超标主要原因是受到项目周边地块施工噪声的影响。

3.1.2声环境影响

3.1.2.1施工期噪声影响

施工噪声主要可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机械噪声主要由施工机械所造成,如挖土机械、打桩机械、升降机等,多为点声源;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指一些零星的敲打声、装卸车辆的撞击声、吆喝声、拆卸模板的撞击声等,多为瞬时噪声;施工车辆的噪声属于交通噪声。在这些施工噪声中,对声环境影响最大的是施工机械噪声。根据本项目敏感点分布可知,最近敏感点龙岗花园,距离项目地块700m,施工噪声对敏感点影响较小。施工噪声昼间及夜间传至该敏感点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为了减小项目施工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本评价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进度,尽可能缩短施工期限;施工机械应合理布置,尽可能利用噪声距离衰减措施,在不影响施工的条件下,将强噪声设备尽量布置于远离周边敏感点;在施工场地边界处,靠近敏感点一侧设置移动声屏障,避免噪声扰民。

⑴合理安排施工计划

①要求施工单位严格遵守环保部门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除工程必须外,严禁在2000800期间施工。对主体工程浇灌需要连续施工时,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做准备,征得环保部门同意批准后,张贴告示、作好宣传,告知周围居民。

②尽可能利用噪声距离衰减措施,在不影响施工的条件下,将强噪声设备尽量移至距场界及近距离敏感点较远的地方,保证施工场界达标。尽量将强噪声设备分散安排,而不是集中在有可能干扰敏感点的某个地点,同时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⑵控制设备声源

①尽可能的采用低噪声的工艺和施工方法,选用低噪声环保设备。

②闲置的设备应予关闭或减速。

③对机械设备均应适时的维护,维修不良的设备常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者降低噪声部件的损坏而产生很强的噪声。

④汽车晚间运输尽量用灯光示警,禁鸣喇叭。

⑤施工现场应使用成品混凝土。

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标明施工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投诉后,应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以便能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

3.1.2.2营运期噪声影响

营运期间主要噪声为设备噪声。

本评价要求:选用低噪声产品,提高设备的安装精度,做好平衡调试;安装时采用减振、隔振措施,在设备和基础之间加装隔振元件(如减震器、橡胶隔振垫等),并增加惰性块(钢筋混凝土基础)的重量已增加其稳定性,从而有效地降低振动强度。

3.2水环境

3.2.1水环境现状

本评价引用《2011年南昌市环境质量报告书》赣江西河段地表水监测断面的监测数据进行分析评价。监测结果表明,赣江西河段例行监测断面所检测的项目中标准指数均小于1,能满足地表水功能区Ⅲ类水质要求。

3.2.2水环境影响

3.2.2.1施工期对水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建筑施工废水。

项目地块施工人员初步估算约100/日,施工人员平均用水量按130L/(人•日)计,其中80%作为废水排放量,项目在施工期间生活污水排放量约10.4m3/d

本评价建议在项目施工期间,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使施工人员集中居住,生活污水集中排放,修建临时的生活污水排放渠道和化粪池,对施工期生活污水处理后排入城市排污管网,减轻对受纳水体的影响。

建筑施工废水主要包括土方阶段降水井排水、结构阶段混凝土养护排水及运输车辆和机械的洗刷废水等。该废水悬浮物浓度较大,但不含其它可溶性的有害物质。经沉淀后,可回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不外排。

3.2.2.2营运期对水环境影响

项目主要污水来源为居民住宅生活污水,废水排放总量为426m3/d。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系统,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直接排入市政雨水系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再经望城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准后排入赣江,以减轻对地表水的影响。

3.3环境空气

3.3.1环境空气现状

为了解本项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本评价委托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测试研究中心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现状进行监测,监测地点为龙岗花园(距本项目约0.7公里)、南昌航空大学(距本项目2.0公里)。监测数据表明各标准指数均小于1,说明区域环境空气满足二类功能区划要求。

3.3.2环境空气影响

3.3.2.1施工期对环境空气影响

建筑施工扬尘是施工区环境空气的一个重要污染源,在整个施工期,产生扬尘的作业有土地平整、打桩、开挖、回填、道路浇注、建材运输、粉状材料露天堆放和装卸等过程,如遇干旱无雨季节,加上大风,施工扬尘将更严重。

为减少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本评价建议:

⑴车辆行驶扬尘防治措施

①对于建设施工阶段的车辆和机械扬尘,建议采取洒水湿法抑尘以保持路面低尘负荷状态。利用洒水车及时对施工现场和进出场道路洒水,保持地面湿度。

②运送易产生扬尘物质的车辆应实行加盖蓬布或密闭运输,且可能产生粉尘的材料不能装得高于两边和尾部的挡板,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遗撒或泄漏。

工程建设期间,物料、渣土运输车辆的出入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溢座或其它防治设施,防止洗车废水溢出工地;设置废水收集坑及沉砂池。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冲洗轮胎及车身,其表面不得附着污泥。

⑵施工场地扬尘防治措施

①建设工程业主在施工期间,应设置施工标志牌、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制度板。施工标志牌应当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名称,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开工和计划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以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污染举报电话。

②工程施工期间,应在工地边界设置1.8以上的围挡。围挡视地方要求适当增加,围挡底端设置防溢座。

③工程施工期间,应对工地建筑结构施工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防尘网或防尘布。同时在工程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具有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废弃物,应当密闭处理。若在工地内堆置,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

工程施工期间,对于工地内裸露地面,应采取下列防尘措施之一:

Ø     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

Ø     定期洒水、植被绿化;

⑤工程施工期间,工地内建筑上层具有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地下楼层时,应从电梯孔道、建筑内部管道或密闭输送管道输送,或者进行人工搬运,严禁向建筑外抛掷垃圾。

3.3.2.2营运期对环境空气影响

项目建成后营运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来自汽车尾气、厨房油烟、柴油发电机燃油烟气、垃圾中转站的恶臭气体。

本评价建议:

地下车库汽车尾气

该项目投入使用后,物业管理部门应加强车辆进出管理,设置明显限速禁鸣标志,保持区块内交通秩序畅通,并加强对送排风机的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地下车库排风换气系统的正常运行,换风频率设置为6/h,可保证地下车库内的环境空气质量满足GBZ2.1-2007标准要求;地下停车场排气百叶窗下沿高度应至少距地面2.5m,高于人群呼吸带。

⑵厨房油烟

项目油烟主要来源于住户的厨房油烟。各住户厨房油烟经吸排油烟机处理后经竖向专用烟道引出至屋顶集中排放,烟道出口朝向应尽量避开附近敏感点。

应急发电机组

为最大程度减少应急发电机组对人群的影响,选用的发电机设备,应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阶段)》(GB20891-2007)中相关规定的出厂要求;从发电机使用柴油品质考虑,建议使用0#轻柴油;发电机组燃油烟气由单独的暗烟道集中至其所在楼的楼顶排放,暗烟道出口避开易受影响的建筑物,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垃圾收集站恶臭

小区住户的生活垃圾普遍采取袋装化,同时垃圾暂存于密闭垃圾桶内,可有效防止恶臭的散发;且采用该种包装方式暂存垃圾,仅有很少量的渗滤液会残留在垃圾桶内,不会外渗,采用清洗垃圾桶的方式即可保证清洁,大大的减轻垃圾收集站恶臭的散发,对环境影响较小。

4.环保投资与环境管理计划

项目环保投资40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施工期的扬尘、废水、水土流失及营运期的固体废物、噪声、废水及废气治理等。环保措施投资约占项目总投资的0.7%

制定详细的环保实施计划,以落实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和环境监测计划的执行。

5. 选址及平面布置可行性分析

项目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与周边环境的相适应性较好,环境影响较小,社会效益显着,社会公众支持此项目建设。从环境角度分析本项目选址可行。

本项目位于红谷滩新区祥云大道和国体大道交汇处的HJZ704-D01地块,用地形状呈不规则梯形,总占地面积39955.47m2,总建筑面积为141940m2,地上建筑面积(计容积率)为99875.6m2。规划建设住宅小区。

本小区住宅高层住宅为主,D1-1#D1-6#楼为31层高层住宅,D1-2#3#4#5#楼为33层高层住宅,D1-7#楼为4层多层住宅。D1-1#2#3#楼高层住宅和4#5#楼分别位于中心绿化带西面和东面形成对称,充分利用了中心的地带的景观。

项目拟建一座垃圾转运站,位于D1-1#高层住宅和D1-2#高层住宅之间。根据《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47-2006)中表2.2-1,本项目生活垃圾转运量为2.63t/d,符合小型Ⅴ类设计转运量“≤50t/d”;用地面积30m2,符合小型Ⅴ类用地面积“≤1000m2”。本项目垃圾转运站与相邻建筑间隔要满足小型Ⅴ类“≥8m”的要求,绿化隔离带宽度≥3m,本项目与最近D1-2#高层住宅距离为24,绿化隔离带宽度≥3m,满足《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47-2006)相关要求。

本项目地下一层分布于整个项目地块,地下一层主要为地下车库及设备房。本项目水泵、柴油发电机组等设备用房设于地下室,减小了对上层建筑及外环境的影响,更好地保护居民健康和正常的日常生活。汽车库设于地下,不仅节约用地,同时也便于汽车尾气的收集排放和避免汽车噪声对住户的影响。

柴油发电机组燃油烟气收集经专用烟道高空排放;项目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排气百叶窗下沿高度应至少距地面2.5m,高于人群呼吸带,同时地下车库出入口和地面停车场地周围应加强绿化,如在车库通道顶棚和墙体上种植攀援和藤本植物,使之成为“绿色出入口”,以减少对环境和行人的影响。

综上所述,从交通、环境角度分析总平面布置较为合理。

6.结论

本项目是住宅房地产项目,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2013年修正)中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其建设符合当地用地规划,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建设期、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通过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后可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各污染物能够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的要求,从环境角度分析,项目就地建设可行。